1、 气体钢瓶间里主要存放氮气、空气、氢气、氩气、乙炔和液氮等气体,主要供给精密仪器为气相色谱、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、原子吸收光谱等,钢瓶间钥匙有3把,分别发放给以上仪器的主管老师。
2、 钢瓶间安全责任到人,房间责任人(吴彩梅)为第一责任人,其余仪器主管老师(张睿楠、白世平)为第二责任人。
3、 钢瓶间运送气体及老师和学生进出需做详细记录,并及时关门上锁,房间管理人及管理老师如发现有不如实登记和未关门者,有权禁止当事人进入该间,每次罚款50元。
4、 钢瓶间禁烟禁火,严禁带明火进入,如发现异常首先打开门窗,然后离开房间及时与仪器管理老师和房间负责人联系处理,因该房间有易燃易爆气体(氢气、乙炔),尽量避免在钢瓶间打移动电话,以免发生爆炸事故。
5、 钢瓶间里安装了易燃易爆气体报警器探头,报警器安装在6-701,如有师生听到报警器的报警声,请与钢瓶间负责人及仪器管理老师联系处理,此时不要靠近气体钢瓶间。
6、 原子吸收光谱及气相色谱室均安装有易燃易爆气体报警器,如报警器报警,需打开门窗通风,并疏散周围师生及其他人,并告知务必去明火,不拨打移动电话。
7、 更换购买气体实行统一购买,集中报销转帐制度。经实验室老师比对供气公司的价格后,目前已与成都昕沐贸易有限公司签定1年的供气合同,合同见附件,仪器管理老师购气后签单,报账时只认仪器管理老师的签名,学生签名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证。
8、 更换或购买气体后,备用气体钢瓶及空钢瓶需按照标识放在指定地点,并做好固定钢瓶措施,防止地面震动导致钢瓶摔倒造成安全事故,房间管理人发现一次罚款50元,如是仪器管理老师指定学生处理钢瓶,发现违规操作的,管理老师负有连带责任。
9、 钢瓶间的换气扇和空调,原则上夏天白天开,晚上关,房间负责人负责排班执行,参与老师为仪器主管老师,原则每周一位老师值班。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,发现一次,罚款50元。
10、 钢瓶间门口粘贴安全警示标识,原则不允许无关人员到该平台上活动,避免出现吸烟、拨打移动电话、明火等造成严重安全事故。